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科研处文件
浙越外科发〔2020〕47号
关于开展2020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处、室,各学院(部):
为做好2020年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浙越外发〔2020〕79号)文件规定,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类别:
1.重点项目。面向学校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主要为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培育。
2.一般项目。面向中级及以下职称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紧密联系所在学科的选题研究,注重为学科建设服务。
3.应用对策研究项目。面向学校所有教师,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前瞻性、战略性和预判性研究,注重调查研究,体现规律性和创造性,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地方政府决策服务。
4.党建和思政专项项目。重点面向党务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围绕新思想新形势新要求,以成果的实践运用为导向,针对当前学校党建和思政工作面临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着力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开展应用性研究,不断提升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可根据提供的课题选题范围(见附件1)选题,题目自拟。
二、相关申报条件原则和要求
1.提高结题率原则。现主持有2017年校级科研项目而尚未结题的老师,此次不得再申报。2017年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要求在2020年年底前结题,逾期做撤题处理。今后每年做一次清理,对逾期三年未能结题的校级科研项目做相应撤题处理。
2.扶持新人原则。校级科研项目主要起扶持、培育作用,因此,已主持省部级及以上在研项目不得申报校级重点及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近三年已主持2项厅市级项目、或已同题主持厅市级及以上项目、或已主持过2项校级项目、或有在研校级科研项目等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校级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3.培育重点原则。校级科研项目应成为申报上一级别科研项目的培育和基础,因此,对本年度申报省部级及以上课题时通过省里初审的项目,同等条件下可择优、优先列为校级重点课题。
4.专项扶持原则。设立党建和思政专项项目,鼓励、扶持辅导员和学工线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应用性研究。思政专项项目由科研处与学工部协同管理,仅限我校在岗专兼职辅导员(包括校学团工作职能部门人员、各学院学生工作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分团委书记、一线专职辅导员)申报。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写《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科研项目申报、评审表》,课题组成员(包括负责人)不得超过5人。
2.申报者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上部门公章;
3.申报人将《课题申报表》、《活页》(均A4双面打印,一式1份,分开装订)和电子稿交至各教科办或处室科研秘书处,文字稿和电子稿必须一致。部门汇总后统一将材料交至科研处;
4.科研处资格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校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校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
5.立项科研项目公布。
四、申报截止时间:
2020年11月13日,一般项目研究时间为1-2年,重点项目为2-3年,应用对策为1年,不得延期,逾期一律做撤项处理。
附件:1.2020年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2.二级学科代码表
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科研项目申报、评审表
4.部门汇总表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科研处
2020年10月20日
附件1:
2020年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参考指南
1.高校“三全育人”实践探索研究
2.新时代民办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研究
3.有效发挥民办高校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的研究
4. 基层党组织品牌化、特色化建设实践的研究
5.新时代民办高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践研究
6.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典型案例研究
7.新媒体视域下高校网络思政教育研究
8.高校网络舆情事件应对研究
9.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实践创新案例研究
10.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11.大学生心理健康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12.高校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一体化建设模式与案例研究
13.新时代大学生思想状况与行为特点研究
14.网络环境下高校学风建设研究
15. 高校文明校园创建的内容及机制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