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文件
浙越外发〔2020〕229 号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关于印发《横向科研项目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部、处、室,各学院:
现将《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2020 年 10 月 22 日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补充规定
(经学校 2020 年第 23 次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为了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提高我校教师参与横向科研项目的积极性,根据学校发展实际需要,在原有管理文件《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浙越外发〔2020〕79 号)的基础上关于横向科研项目管理作以下补充、说明:
一、横向科研项目分类与合同签订
1.常规横向科研项目,是指企事业单位及政府机关委托学校承担的各类项目,包括合作研究、委托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
2.其他横向科研项目,是指除上述常规横向科研项目外的横向项目。
3.横向科研项目合同签订,横向科研项目合同必须以学校名义(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委托方签订,合同签订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我校各二级单位不得以非独立法人名义与委托方签订合同。
二、常规横向科研项目管理
1.学校收取项目合同经费的 8%作为管理费。
2.项目纳入重点学术工作量统计范畴,可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人才考核的条件,但横向经费应按项目类型(个人项目、团队项目等)和实际贡献等来进行分配。项目负责人独立完成或团队成员为外校人员的,项目经费可累计到项目负责人本校横向经费;项目由团队合作完成的,为保证项目成员参与积极性,项目负责人应按实际贡献进行分配。2 人的团队,项目负责人经费支配不应超过 70%,3 人及以上的团队,项目负责人经费支配不应超过 50%,其所支配经费纳入个人横向经费累计,剩余经费均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团队成员贡献进行分配,分配经费纳入项目成员个人横向经费累计。
三、其他横向科研项目管理
(一) 签约与立项
其他类横向项目洽谈由项目组负责,与委托方共同确定项目的指标、经费预算和相关责任等,签订合同,生效后正式立项。具体程序是:
1.项目合同书由科研处和继续(终身)教育学院共同审核并在办公网会签,加盖“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公章后所签订的合同才有效。
2.合同签订后,项目负责人需向科研处提交一份正式签订的项目合同书。
(二)实施与管理
1.项目不纳入重点学术工作量统计范畴,不可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人才考核的条件。
2.项目负责人独立完成或团队成员为外校人员的,经费可由项目负责人支配使用;项目由团队合作完成的,团队成员均对经费拥有使用权。2 人的团队,项目负责人经费使用不应超过 70%,
3 人及以上的团队,项目负责人经费使用不应超过 50%,剩余经费均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团队成员贡献进行分配。
3.学校收取合同经费的 18%作为管理费。
4.鼓励教师使用本校酒店管理学院和校办管辖下的会议室、报告厅等场地开展项目。场租费参照《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公共报告厅及会议室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浙越外发〔2018〕131 号)等,按校内标准执行;使用二级学院的会议室、教室等场地产生的场租费,参照学校相关收费标准执行。
5.继续(终身)教育学院的其他类横向科研项目单独管理,按照《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继续教育的意见(试行)》(浙越外发〔2017〕194 号)和《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支持继续教育发展的原则性意见(试行)》(浙越外发〔2018〕223号)文件执行,并参照《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重点学术工作量量化办法》(浙越外发〔2020〕178 号)中“每 10 万元横向项目科研经费奖励 5%”的规定,将其中 5%的奖励纳入继续(终身)教育学院创收总额。
本补充规定从 2020 年 1 月 1 日以后的项目开始执行。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附件:1.公共报告厅及会议室分布及收费标准
2.酒店管理学院会议室分布及收费标准
附件 1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公共报告厅及会议室分布及收费标准
(单位:元)(税前)
序号 场地名称 校内单位(半天) 校外单位(半天) 备注
1 稽山综合楼报告厅 1000 4000 满员 800 人左右
2 稽山图书馆报告厅 600 2000 满员 230 人左右
3 镜湖图书馆报告厅 1000 4000 满员 360 人左右
4 镜湖餐厅四楼报告厅 1000 4000 满员 650 人左右
5 镜湖校区越秀厅 600 2000 满员 300 人左右
6 稽山圆顶会议厅 600 / 满员 60 人左右
7 稽山 E-102 会议室 0 / 满员 70 人左右
8 稽山 E-202 会议室 0 / 满员 30 人左右
9 镜湖 10—306 会议室 0 / 满员 40 人左右
10 镜湖 4—133 会议室 0 / 满员 40 人左右
11 镜湖小高层会议室 0 / 满员 50 人左右
注:1.原则上半天为 4 小时(含 4 小时),超出 2 小时至 4 小时按 1 场加收费;
2.会议室场租含音控、投影幕布、激光笔、桌签架、茶水(主席台用)、便签夹等,如需提供其他会务服务,请提前与校办(党办) 联系;
3.与会人员的矿泉水等费用由租赁单位自行承担;
4.会议需要使用的绿植、鲜花、茶歇、广告等费用由租赁单位另行计费。
附件 2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酒店管理学院会议室分布及收费标准
(单位:元)(税前)
场租(元)
会议室场租(元) 校内价(元) 校外价(元) 政府协议价
按小时 半天4 小时 半天 4 小时 全天 8 小时 半天
小会议室 150 400 800 1600 /
(仅场租) (含茶水) (含茶水) (含茶水)
多功能厅 300 900 2000 3600 1000
(仅场租) (含茶水) (含茶水) (含茶水)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校长(党委)办公室
2020 年 10 月 22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