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 江 越 秀 外 国 语 学 院 文 件
浙越外发〔2018〕74 号
关于印发《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处、室,各学院:
现将《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印发给你们,望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2018 年 5 月 10 日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校长(党委)办公室 2018 年 5 月 6 日印发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双语教学管理,促进双语(全英)教学积极、稳妥、有序地开展,推进示范课程的建设,彰显特色,提高教学质量,提升专业建设的国际化水平,特修订本办法。
一、课程界定
双语教学课程是指使用高质量的外文教材,在教学中使用汉语的同时,使用另一种通用外国语作为教学媒介语进行教学的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的建设内容包括双语师资的培训与培养、高水平双语教材的引进与建设、双语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践、优秀双语教学课件的制作、双语在线课程的建设、双语教学经验的总结等。同时,积极利用现代网络技术手段,共享相关教学资源,以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二、建设范围
双语教学课程的开设范围为我校人才培养方案所列的课程。使用本专业语言教学的语言类课程、公共和专业外语课程不列入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范围。
三、建设目标和任务
1.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主要分为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和全英教学示范课程两类,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最终要求教师课堂教学语言 75%以上使用外语,全英教学示范课程最终要求教师课堂教学语言 100%使用英语。双语教学课程应以传授专业知识为核心目的,不能变成专业英语课或中英翻译课。
2.积极、稳妥推进双语教学,重点资助建设一批双语、全英课程,使之成为带动全校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彰显特色、提高教学质量的示范课程。
3.加强双语教学教师梯队的建设,建立结构合理、人员稳定、外语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团队。
4.更新课程教学内容,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使学生的专业能力和外语水平不断提高。
5.改进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加强试题库建设,合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逐步建设成为水平较高的双语在线精品课程。
6.根据需要选用优秀原版教材或编写高水平优秀外文教材和双语教材。
7.双语教学课程经过二年的建设,应达到培养一名好教师、建设一支好梯队、编好一套好大纲、用好一本好教材、写好一本好教案、出好一套好题库、利用好一个教学平台、写好一篇好文章的标准,提高课程建设质量,努力建成示范性双语教学课程。
四、申报立项
(一)申报条件
学校对双语教学课程实施立项建设与管理。双语教学课程的申报条件为:
1.申报的课程应是教学质量高、学生受益面较广的本科课程,且已用双语教学开设 1 轮以上。
2.申报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要求教师课堂教学语言 30%以上使用外语;申报全英教学示范课程要求教师的课堂教学语言 50%以上使用外语。
3.课程团队应有 3 名左右教师组成,课程负责人和主讲教师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好外语功底,或有一年以上的国际教育背景。
4.申报课程应具有课程建设的良好基础,双语教学建设与改革有特色,教学方法与手段有创新,在教学平台上应有完备的外文教学大纲、外文授课教案、外文习题、中外文参考资料及教学课件,实践课程具有必须的实验指导书、良好的实验条件、实习基地等。
(二)申报材料
各学院(部)应积极鼓励本单位教师申报双语教学课程。申报需认真填写《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申报表》(附件 1)一式三份,同时在教学平台上上传相关教学资料。
(三)申报时间
校级双语教学课程建设的评审工作每年上半年进行一次,各学院(部)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将课程的申报材料报教务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评选办法
1.教务处根据当年课程申报情况,结合当年预算确定立项数额,一般立项数不高于申报数的 80%。
2.学校组织校级双语教学课程评审专家组对申报课程进行现场评审。
3.评审结果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并发文公布。
五、项目管理
(一)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时间一般为两年,实行动态管理。
(二)立项的课程建设项目,学校将给予每门课程 20000 元的建设经费。建设经费分两次划拨,其中 10000 元经费立项后划拔,剩余经费在验收通过后划拔。
(三)要确保建设计划的严肃性,各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负责人应按课程建设目标、内容、计划认真执行,不得随意变动。
(四)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实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制,课程负责人应定期对课程阶段性建设工作进行总结。
(五)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所在院(部)切实加强监督和管理。
(六)学校不定期组织专家采取随机听课、征求学生意见等方式进行教学检查,以确保“双语教学”的教学效果不断提高和完善。若发现教学效果差或不按教学大纲实施教学的课程,学校有关部门将严肃处理;若发现立项一年后未有明显的进展或出现教学事故,学校将停拨课程建设经费,取消“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资格。
六、其他
1.每学期开设的双语课程在学期初按 A、B、C 三类统一申报,按 A 类 2、B 类1.5、C 类 1.3 的系数计算工作量。A 类双语教学课程:使用的全外文教材应是正式出版的教材(含国内影印版),作业、考试试题、答题、教师的课堂教学语言全部为外文;B 类双语教学课程:使用的外文教材(或双语教材)应是正式出版的教材(含国内影印版),作业、考试试题、答题、教师的课堂教学语言 50%以上必须使用外文;C 类双语教学课程:使用的外文教材(或双语教材)应是正式出版的教材(含国内影印版),作业、考试试题、答题、教师的课堂教学语言使用外文比例不少于 30%。
2.已立项校级在线精品课程的双语课程,可直接列为校级双语示范课程建设,不再资助课程建设经费。
3.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学校以前制订的有关双语教学的实施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