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重点学术工作量计分补充说明

发布者:王钢发布时间:2019-10-23浏览次数:52


浙 江 越 秀 外 国 语 学 院 文 件
浙越外发〔2018230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重点学术工作量计分补充说明


各部、处、室,各学院:

       根据学校发展实际需要,经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重点学术工作量量化办法(修订稿) 》(浙越外发〔2017129 号)中附件 1“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重点学术工作量量化表中有关论文和项目的级别认定作以下修改:

       1.《中国社会科学报》、《中国教育报》理论文章(1500 及以上)和 ESCI 收录论文视同为 CSSCI 论文,计重点学术工作5 分。 

       2.“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认定为厅级科研项目,立项和结题均不计重点学术工作量分。项目有经费转入学校的,则按照横向经费的方式计算相应的重点学术工作量分。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2018 12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