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届毕业论文、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补充通知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毕业论文
答辩时间:5月6日—5月20日;
答辩方式:线上视频答辩。
二、 毕业实习
(一)实习安排
1.对正在开展实习实训的,学院要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加强疫情监控,密切关注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及时掌握学生工作生活情况。
2.未开展毕业实习,引导学生理性认识疫情及防控措施,如实习岗位已落实,实习单位要求上岗实习,学生本人可提出申请,班主任审核,报学生所在学院,学院审核同意后允许实习,报教务处备案。
(二)实习材料上报要求
毕业实习材料除《教学实习鉴定表》(存入学生档案)外,校友邦平台提交《实习周志》调整为4篇或提交《实习报告》800字。
(三)其他说明
因疫情防控或隔离等特殊原因,开展毕业实习有特殊困难,学生本人申请,说明具体原因和困难,学院审核同意后,可以结合本专业特点,通过社会调研等方式完成相关调研任务,结束后提交调研报告或创业计划书(不少于2000字),学院签字盖章后存入学生档案。这类情况学院需严格审核把关。
三、 工作要求
参照学校指导意见,各学院要结合各专业特点,充分考虑毕业生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本院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工作细则,及时通知到2020届毕业生及相关教师。疫情防控阶段,切实有效地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确保2020届毕业生顺利完成实践教学任务,顺利毕业。
教务处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