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文件
浙越外教发〔2020〕74号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专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提高专业实习的质量,保障专业实习的安全,请各学院按人才培养方案及《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关于教学实习的若干规定》(越教字〔2009〕2号)做好2019-2020学年专业实习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实习时间
实习时间为暑期1周,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二、实习参加对象
人才培养方案中有专业实习安排的各专业各年级学生。
三、实习形式
可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多种形式进行。
四、组织与领导
1.教务处负责对各学院专业实习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工作,并组织评选校级“优秀实习生”;
2.各学院由教学院长负责教学实习工作,应在其领导下成立实习指导小组,选派好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对学生的实习指导工作。
3.原则上要求每个专业需安排学生去与我校签订协议的校外实习基地集中实习,并填写校外实习基地集中性专业实习统计表(附件5)。且在专业实习结束后填写校外实习基地集中性实习评价反馈表(附件6)
五、实习计划与实习指导书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实习大纲制订专业实习计划和实习指导书,指导书须阐明实习的目的、内容、要求、时间安排、实习报告形式与内容、实习纪律、实习成绩考核标准等。实习前,学生应在“校友邦”实习实践管理平台上下载查看本专业的实习计划与实习指导书。
六、实习动员与防疫安全教育
各学院要做好实习动员工作,要让学生充分认识专业实习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单位工作纪律,虚心学习,积极向上,保证实习质量。
各学院要针对实习期间可能面对的危险因素,着重做好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在“校友邦”实习实践管理平台上阅读《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实习安全责任书》后方可参加专业实习,并在暑期放假前签署纸质的安全责任书(由学院自行存档),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在实习期间,学院要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切实掌握学生实习实训地点、时间安排、工作生活环境、安全防护措施等,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控,加强与实习单位的沟通,落实必要措施,保障学生在外实习期间的安全。
七、实习要求及考核
1.为强化实习的过程管理,学校启用“校友邦”实习实践管理平台(http://www.xybsyw.com),由教务处创建实习计划,各学院提供相应基础信息。
2.指导教师可通过“校友邦”实习实践管理平台,与实习生保持联系,了解实习情况,及时、有效处理实习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3.学生需注册“校友邦”实习实践管理平台,并在平台上提交岗位申请(其中“工作内容”字数不少于50字),由指导教师审核通过方可开始实习。
4.实习结束前,学生需在“校友邦”实习实践管理平台上完成一篇自我总结(自我鉴定),要求字数在1000-1500字之间,并提交指导教师批阅评分后,系统自动生成《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专业实习鉴定表》,打印后由实习单位在鉴定表上填写评语、打分并签字盖章。
5.另各学院可根据实习大纲及教学实际增发其他实习材料。
6.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评定,“校友邦”实习实践管理平台评分规则为:优秀≥90分,80≤良好≥89,70≤中等≥79,60≤及格≥69,不及格<60。指导老师在线上的打分系统会自动根据以上规则转换成鉴定表中的总评考核等级(五级制)。并于开学后,指导老师将五级制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八、其他
各学院各专业应于下学期开学后做好专业实习工作总结,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专业实习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请各学院在6月28日前将实习指导小组名单及本科、高职各专业的实习计划及指导书、教师信息表、学生信息表、班级信息表等材料的电子稿发至邮箱873113011@qq.com,联系人:李钦丹,电话:89114073。
开学后将附件5和附件6发至邮箱873113011@qq.com,联系人:李钦丹,电话:89114073。
附件:1.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实习安全责任书
2.教师信息表
3.学生信息表
4.班级信息表
5.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校外实习基地集中性专业实习统计表
6.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校外实习基地集中性实习评价反馈表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