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启动

发布者:章菲菲发布时间:2022-04-08浏览次数:1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定于2022年举办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大赛主题

 

活力越秀,敢闯敢创

 

大赛时间

 

2022年4月至6月

 

组织机构

 

(一)主办和承办单位

01主办单位: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02承办单位:

国际商学院(阿里巴巴数字贸易学院、跨境电商创业学院)

 

(二)大赛组委会

大赛成立组委会,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大赛的各项工作。创业学院院长担任组委会主任,教务处、学工处、各二级学院分管领导担任组委会副主任。

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的执行、宣传、协调、推进等日常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国际商学院创业类竞赛基地办公室。

 

地址:镜湖校区2号教学楼2-302办公室

联系人:王佳桐老师

电话:15058309166

 

(三)专家委员会

大赛成立专家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专家委员会人员由大赛组委会邀请行业企业、驻绍高校和各二级学院专家组成。

报名参赛条件

 

(一)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人员要求

本次大赛面向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生、毕业五年内的毕业生。在校生以项目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团队成员人数不少于10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团队必须确定项目负责人1人,由项目负责人报名参赛。

每位参赛人员最多只能担任一个项目负责人,但可以作为项目成员参加其他项目(参与项目不超过3个)。跨校组建团队的,项目负责人须由我校学生或毕业生担任。

 

大赛赛制

 

 

大赛将分为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下文各赛道要求为简写,详细参赛条件、评审要点见附件3、4。参赛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身优势和侧重点等因素选择对应的赛道组别。

 

(一)主赛道

参赛项目应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大赛不局限于有“互联网+”概念的项目参赛。项目报名时,须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以下三类: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

 

(二)红旅赛道

参赛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项目报名时,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赛事流程

 

 

(一)校赛报名

2022年4月25日前参赛团队将报名材料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224602063@qq.com,并请参赛学生同时加入学校“互联网+”大赛群。

QQ群号为:952520978

 

具体提交材料为:①项目计划书(电子版),内容自定,相关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等,作为附录材料置于计划书主体部分后;②报名表(附表1)。③汇总表(附表2)。另,可提交项目展示视频,格式不限但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可选)。其中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还需提交支撑材料,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

 

(二)校赛初赛

5月中旬,通过材料评审确定入围决赛团队。

 

(三)校赛决赛

6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评审方式

 

校赛分初赛和决赛,初赛由专家组对作品进行集中评审,根据作品报名及初赛成绩确定入围决赛选手名单。决赛通过现场展示、答辩(或在线路演、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奖章设置

 

(一)个人单项奖:大赛设置决赛答辩最佳人气奖3项、最佳文本设计奖5项

(二)积极参与奖:大赛根据参赛团队报名人数、项目内容和材料的完整性,将推出若干积极参与奖,并作为培育项目给予支持。

(三)优秀作品奖:大赛参赛团队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一等奖不超过参赛队数的5%,二等奖不超过参赛队数的12%,三等奖不超过参赛队数的23%。另外,按照参赛作品的类别与质量名额推荐入围省赛。

(四)优秀组织奖:比赛设3个优秀组织奖,奖励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院。

(五)优秀指导老师奖:比赛设优秀指导教师奖,奖励在竞赛当中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注:参赛作品为二等奖及以上的,相应的指导教师即为优秀指导教师)

 

 

参赛联系

 

各学院团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