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文件
浙越外教发〔2022〕128号
关于开展2021年立项的高等教育研究课题
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室: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报送“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材料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22〕6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2021年立项的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1年6月立项的高等教育研究课题,详见附件1。
二、结题要求
1.重点课题项目申请结题须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2)和课题研究报告(附件3),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并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未注明者,不能作为课题的研究成果);一般课题项目申请结题须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2)和课题研究报告(附件3),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
2.无法参与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请填写《延期结题申请》(附件4)一式三份,详细说明延期原因、项目进展情况及后续工作安排,由所在学院(部)审核后报教务处。
3.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延期后仍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即被取消,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4.凡被撤销的项目,项目负责人2年内暂停申报各级各类教学内涵建设项目。
三、材料报送
1.各学院(部)向教务处教学科提交以下材料:
(1)重点课题项目结题提交《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课题结题报告书》电子稿(附件2)、课题研究报告电子稿(附件3)及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扫描件;一般课题项目结题提交《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课题结题报告书》电子稿(附件2)、课题研究报告电子稿(附件3)及公开发表论文扫描件;
(2)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提交《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4)电子稿及纸质稿一式三份。
2.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6日。联系人:冯润,联系电话:89114081。
附件:1.2021年立项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汇总表
2.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课题结题报告书
3.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研究报告
4.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
教务处
2022年5月18日